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 對於一個涉及拆除323戶,影響近半千餘人口(近半是高齡老人)的建設計畫,任何有民主素養、人權法治觀念的政治人物,絕對會謹慎再謹慎、傾聽再傾聽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改變,就從拆除美麗灣開始----為什麼拆小老百姓的合法家園,如此容易?拆財團違建,卻是如此之難?改變,就從拆除美麗灣開始。

本文亦刊載於103.10.29《民報》專欄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次判決撤銷台東杉原美麗灣案的第二次環評結論!這是環評史上第一次,一個開發案接連的二次環評結論都被法院判決撤銷。接下來是台東縣政府唯一該做的,是發出美麗灣的拆除執照,讓有榔頭的帶榔頭、有怪手的開怪手,全民共享親手拆除美麗灣的樂趣,而非再進行第三次環評。

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改變,就從拆了美麗灣開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次判決撤銷台東杉原美麗灣案的環評結論!這是環評史上第一次,一個開發案接連的二次環評結論都被法院判決撤銷。接下來是台東縣政府唯一該做的,是發出美麗灣的拆除執照,讓有榔頭的帶榔頭、有怪手的開怪手,全民共享親手拆除美麗灣的樂趣,而非再進行第三次環評。

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士林王家都更案釋憲的啟示-改變,要靠公民努力!


  針對文林苑與士林王家都更案的爭議,聲請補充釋憲,都更36條的部分,大法官仍然不受理,但對於違憲宣告定期失效(例如一年或二年後失效)的法令,大法官今天下午做出釋字725號解釋,認為為貫徹聲請人權益保障,肯定其對維護憲法之貢獻,原聲請案件(如本案王家的都更市業計畫核定案的行政爭訟)可以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並宣告最高行政法院97年判字第615號判例[不再援用],因為宣告定期失效是基於現實考量,並不影響法令違憲的本質。真令人高興,詳情請參下列連結。

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高雄地院輕縱日月光?

本文亦刊載於103.10.24《風傳媒》評論


曾經喧騰一時的日月光公司廢水污染後勁溪事件,日前高雄地院僅判日月光罰金300萬元,其他被告4人緩刑、1人無罪。加上稍早林益世貪瀆案輕判、大統長基假油案二審判決刑度與罰金縮水的舊恨、頂新假油案的新仇,在權貴、裙帶資本主義造成社會極端不公的今日台灣,自然引來輿論一面躂伐罵聲,但高雄地院真的輕判了嗎?

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食安大破網該如何補?

為因應食安法修法最新現況,修改前作重刊。


立法院正如火如荼進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近6年來第7次修正,但不少提案內容卻令人擔心。以所謂的「義美條款」為例,強制大型食品業者增設自主實驗室,遇上頂心這般黑心企業真能發揮效用嗎?會否反淪為方便欺矇消費者與增加主管機關稽查困難的作假工具?


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馬政府真的重視產業發展嗎?

本文亦刊載於103.10.15《風傳媒》評論

日前報載現為全球智慧型手機鏡頭龍頭廠商的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立光公司),現有產能無法滿足龐大訂單需求,積極全台覓地建廠近二年直到日前才有著落對照全台高達28百公頃的閒置工業區土地,與地方政府不斷假借重大建設名義徵收農地變更為住商用地,大立光公司建廠需求面積僅約5公頃,卻需耗費近二年光陰覓地,試問馬政府真的重視產業發展?抑或僅是放縱地方政府勾結派系、財團炒作地皮的藉口而已?

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如何讓人民免於食安恐懼?

本文亦刊載於103.10.13《民報》專欄


  半月前仍在替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背書的江宜樺院長,眼見怒火燎原,(2014年)1011日中午對外聲明,黑心廠商該聲押就聲押、該下架就下架。同日下午,神隱多日的魏應充終於出面道歉,但僅承認管理不夠徹底,意思是進口飼料用油或工業用油混充食用油出售,並非他的主意,他事先完全不知情,只是他事業太多、太大,難免管理有疏失,所以,他的責任僅止於管理不夠徹底,其他都是越南出口商或旗下員工的錯。顯然魏應充仍在推卸責任,毫無悔悟。此時已不只下架,更應勒令頂新、正義關廠撤照,而盲目背書的江院長也應該下台負責!

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議會質詢豈能完全用書面替代口頭?

今(2014)年103日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市議會包括議長、副議長在內的國民黨籍21名議員,於市政總質詢時,放棄口頭質詢權利,改為書面質詢,以便各自可以去跑選舉行程。此舉是典型權利濫用,新北市公民不應默不作聲。

2014年10月3日 星期五

辦綠不辦藍?

選舉熱季一到,最近於行政院轄下法務部系統的檢察體系,又引起外界「辦綠不辦藍」的質疑。尤其高雄陳菊與吳敦義因氣爆事件分別被告,但檢方只傳陳菊,不傳吳敦義;台北市也立即對會威脅國民黨執政的柯文哲下手,但大家還記得嗎?蔡正元不顧趴車之人任意在台北市街頭快速行駛甚至逆向,被正義母子攔截解救下來。正義母子四多月前對蔡正元提出的殺人罪告發與毀損罪告訴,卻始終毫無動靜。非要我們具狀詢問,才勉強訂出偵查開庭期日,如再加上苗栗縣徐耀昌、台東黃健庭的刑事案件,也都遲遲無下文。真的難杜悠悠之口。